时间:2024-10-17 大 中 小 来源:阳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管理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具体公示内容为:
一、项目名称:山西环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上白泉村西南侧0.2km处(E113°37′26.903″,N37°55′7.191″)
三、建设单位:山西环创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阳泉市天宇瑞通管业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年产500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用地面积500㎡。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库、筒仓、产品库;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磅房、车辆冲洗平台、危废贮存间;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措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活动,采取湿作业对运输车辆作出限制性规定等,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搅拌工序粉尘、筒仓仓顶粉尘、物料堆存粉尘、运输粉尘。生产线设于全封闭厂房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所有筒仓仓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所有物料均入库、入仓堆存,厂房大门应设置可开闭功能;邻近储库大门周边禁止划定为卸车堆存区与上料作业区;硬化厂房内地面,物料储库顶部设置干雾抑尘装置;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禁止装载机露天转运散装物料;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洒水抑尘,同时汽车在出入场前都要清洗轮胎;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汽车轮胎清洗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汽车轮胎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等。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等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合理布局厂区;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设立隔音操作间;严格运输过程及运输时间的管理等。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除尘灰。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经收集后再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和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5029005
通讯地址: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荫营村雅馨园小区综合楼底商(郊区工信局旁)
邮 编:045011
阳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管理中心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联系电话:0353-5151077 电子邮箱:yqjqxxzx@126.com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 08000056号-1 网站标识码:1403110003 版权所有:中国·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网晋公网安备 1403110200024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