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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能力评估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6-02-06       大    中    小      来源:

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现面向全社会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设立且有意愿参与阳泉市郊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能力及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组织。

二、遴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内外养老服务评估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1.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估人员应充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保护被评估人员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3.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评估场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5.1评估环境”

4.评估单价控制在100元/人次以内

5.评估机构近一年内未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6.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不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存在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不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评估机构应当恪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隐私保密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三、报名材料

参与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提交至区民政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1.申报表(见附件1)

2.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以查询页面截图的方式报送):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组织(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7.评估人员一览表及至少配置5名评估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8.承诺书(见附件2);

9.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影响力、组织服务能力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2月9日上午12:00前按要求向郊区民政局提交并送达纸质与电子版申报材料。

2.郊区民政局对申报机构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区参与服务的机构,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纳入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录;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不予纳入。

五、监督管理

(一)郊区民政局将对承接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抽查、资金使用核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承接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公示及项目实施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申报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取消其承接资格。

六、联系方式

郊区民政局:0353-5053888

附件:

1.阳泉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阳泉市郊区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1

阳泉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登记机关行政区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可开展评估服务的行政区划

例如:**区;**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

电话


联系人

姓名


手机号码及微信号


职工

情况

管理人员(人)

老年人能力评估员(人)

合计(人)

专职

兼职

专职

兼职











人员名册

性别

年龄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务

/兼职




































(注:职工情况根据实际人数可在相应位置增加行)

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办理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规定。本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吸引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3.活动开展前组织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人员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全额承担,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