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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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阳泉市郊区撂荒耕地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解读
阳郊政办发〔2024〕38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撂荒耕地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郊区撂荒耕地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郊区撂荒耕地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阳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撂荒耕地整治实施方案》(阳农局字〔2024〕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撂荒耕地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两个率先”奋斗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纠正和有效解决农村承包耕地撂荒弃耕现象,确保耕地有人种,严守粮食安全生命线。
二、行动目标
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600万公斤以上,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利用三年时间,到2027年全区撂荒耕地整治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2月底前,整治撂荒耕地1000亩。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家底,建立台账
全面落实“田长制”,压紧压实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全覆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区乡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耕地撂荒情况。坚持逐户逐块摸排登记,摸清每一块撂荒耕地的承包户及位置、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撂荒时间等情况,建立信息台账,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乡镇负责对各村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抽查复核,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动态监测管控机制,整治一块、销号一块,防增量、减存量。
(二)分类指导,科学推进
以农业农村部“农事直通APP”移动端软件登记核实的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农户自愿复耕复种一批、代耕代种复耕复种一批、全程托管复耕复种一批、土地流转复耕复种一批、村集体兜底复耕复种一批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对撂荒时间短、复耕难度不大、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立即组织复耕;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耕地或细碎地块,乡(镇)政府要积极申报纳入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对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地块分散的撂荒地,实行一地一策,在2027年年底前完成复耕。复耕复种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三)强化支持,政策引导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弃耕撂荒两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区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撂荒耕地整治成效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地块相对集中的撂荒地整治,可以以村为单位申报农田建设项目列入2025年度巩固衔接项目库,予以支持。
四、行动计划
(一)核查阶段(2025年2月底前)
结合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开展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核查工作。乡村两级要组织力量,逐户核实,现场核查,以村为单元建立台账。2025年2月底前经乡镇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每年2月定期更新。乡村两级要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摸排整治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2月底前)
要利用秋后冬闲时机,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原则,边摸排边整治,高效组织撂荒地整治工作。区分撂荒成因,合理运用自行复耕、代耕代种、流转经营、统一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进复耕复种。以“农事直通APP”移动端软件核实的撂荒耕地为重点,集中整治1000亩以上。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7年12月底前)
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耕地或细碎地块,乡(镇)政府要积极申报纳入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对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地块分散的撂荒地,实行一地一策,逐步有序整治,确保在2027年年底前全区撂荒耕地整治80%以上,不再出现新增耕地撂荒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林业、乡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领导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法律宣传、政策解读和项目支持,区财政局保障奖补资金筹措,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撂荒耕地的类别确认及行政执法。乡镇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撂荒地整治责任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开展好撂荒耕地整治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实、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LED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各村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
区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领导组牵头,加强撂荒耕地整治的督导检查。把撂荒地整治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成效显著的乡镇,相关涉农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撂荒地整治进度慢、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撂荒地趋势恶化的,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附件:1.阳泉市郊区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领导组.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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