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街乡政府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旧街乡政府位于阳泉市郊区西南部,地处桃河上游,西南与晋中市寿阳县交界,北与盂县为邻,石太线、307国道、太旧高速公路穿乡而过,交通便利,素有“阳泉西大门”之称。全乡总面积89.4平方公里,总人口6247人,下辖10个行政村,全乡耕地面积7875亩,基本农田7000亩,林地面积86842.99亩。
二、下设机构
旧街乡政府下设五大办和三个事业单位,包括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编制情况
旧街乡党委、政府编制16人,包括(书记1人,乡长1人,人大主席1人,纪委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副乡长3人,武装部长1人,人大副主席1人,副书记兼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1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人),旧街乡核定行政编17名,实有16人。其中,领导班子核定12人,实有11人。
乡政府下设3个事业编制机构,分别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7人,实有27人,领导班子核定3人。其中,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1人,实有21人;党群服务中心编制3人,实有3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3人,实有3人。
四、职责职能
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强化乡党委统筹协调功能为核心,以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为重点,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执行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乡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4.乡党委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5.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治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泉市郊区旧街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