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5号
河底镇苇泊村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征收你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河底镇苇泊村。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苇泊装备制造智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北区次4路、北区次6路道路一期工程的开发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公告时间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 4月1日
四、现状调查
公告期满后,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河底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