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负 责 人:屈瑞洁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353-5152277
办公地址:阳泉市郊区中兴南路1号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前期工作。健全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初审矿权前期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工作。
(十)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区测量标志保护。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在郊区开展的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由行业管理部门发现上报的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发等违法行为查处。
(十二)负责编制实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十三)完成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区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