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2025.9.26拟对以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项目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三泉村 | 阳泉鑫鼎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三泉村,总投资300万元,占地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分四大功能区,即:原料收集堆放区,生产加工区,产品存储区和管理配套区,主要建设原料粉碎车间、产品存储车问、挤压车间、原料堆放车回、产品存储车问、生产办公用房及辅助设施。以及供水供电用房及设施,产品展示销售用房等,形成年产1万吨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1、施工期间要严格现场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降尘洒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外排;采取对应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扬尘:遮盖篷布,限制汽车超载;设车辆清洗平台,进出场前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强化路面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定期采用雾炮机对原料车间进行抑尘处理。粉尘:在粉碎机、成型机上各设集气罩,经收集后汇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厂区出入口设1座车辆清洗平台,并配套1座沉淀池,容积为20m³,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厂区最低处设1座15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定期维护、厂房及种植高大树木降噪隔声、限制车辆鸣笛等措施。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合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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