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郊政办发〔2022〕28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郊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郊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立完善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影响,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方案》,特建立郊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趋势研判、预警传播、应急响应的部门联动,夯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最大程度减轻和避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影响,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在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预测预报会商机制
1.趋势预测会商机制
每年年初及入汛前,结合工作需求,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气象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趋势预测会商,根据年度和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研判本部门年度及汛期趋势影响。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阳泉气象站
2.业务会商机制。公安交管、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结合日常工作需求,针对交通安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重污染天气等,联合气象及相关部门开展业务会商,及时分析研判气象条件对本行业产生的影响。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阳泉气象站
3.应急响应会商机制。按照《阳泉市郊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郊政办发〔2020〕53号),当气象部门预报有重大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会商,加强分析研判,为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区住建局、阳泉气象站
4.重要节假日会商机制。每年春节、国庆等假日前,气象部门组织公安交管、应急、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共同研判天气形势对各行各业的影响。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阳泉气象站
(二)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信息互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共享气象、防汛抗旱、水文、农业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不断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阳泉气象站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气象部门依托“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邮箱、微信等方式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推送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更新本单位预警信息接收方式及应急责任人名单,并及时传送至区气象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机制
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责任人,在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再传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出台本地区本领域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办法,报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内的防灾避险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当接收到暴雨、暴雪、雷暴大风红色预警信息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极端天气应急预案,视情况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课机制,以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教育局组织制定红色预警自动停课办法,应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领域内红色预警自动停工停业停运办法,报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3.发挥广播电视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广、速度快的优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滚动字幕、加挂预警角标、主持人口播等方式,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速播出。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阳泉气象站
4.建立高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工作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和时间由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郊区移动、联通、电信运营企业承担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区融媒体中心承担预警信息新媒体平台全网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发布情况反馈至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移动郊区分公司、联通郊区分公司、电信郊区分公司、区融媒体中心、阳泉气象站
(五)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应分析和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风险,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控,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响应联动方案,组织做好气象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按照《阳泉市郊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郊政办发〔2020〕53号)要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后要及时做出回应,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情况总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六)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联动机制
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各类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加强对气象灾害致灾风险、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围绕中小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讲,不断扩大科普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广大社会公众应对和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工作机制列出的工作任务,牢固树立抓落实就是抓发展、抓落实就是抓安全的意识,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新局面。
(二)推进目标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机制,逐项落实细化举措,制定任务清单,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事项,强化落实和目标管理,动态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三)落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防灾减灾工作需求,突出属地主体责任,强化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区级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本地本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