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6家,是局机关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56.9%。其中,煤矿5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9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6家、规模以上冶金工贸和洗选煤生产经营单位26家。2025年检查企业总次数为116家次,煤矿企业:B类一季度1次;C类每两个月1次;D类为建设矿井。危化企业:C类一年2次;D类一年1次。其他企业年度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为2次/年。因特殊原因对企业的检查时间次可以顺延,但必须满足每年检查频次的要求。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煤矿:分级分类B、C、D类煤矿。
2.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冶金工贸企业。
3.危险化学品和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和加油站。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5.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主要由局应急指挥救援和预案管理股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一般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至少一次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