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阳泉市郊区教育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郊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阳泉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阳泉市郊区教育受理。
(一)窗口投诉:阳泉市郊区教育局303室。
(二)电话投诉:0353—5054054
(三)电子邮箱投诉:jqjyjbgs@126.com
(四)信函投诉: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3号教育局。
邮编:0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