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5月22日,经阳泉市郊区政府批准,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和区纪委监委组成评估工作组,对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7”一般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了《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7”一般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的工作程序,并提出3条工作原则,指导评估工作开展。
(二)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阳泉市郊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评估工作组,分设了责任追究评估组、行政处罚评估组、防范措施评估组、综合资料评估组共4个工作小组,为开展评估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
(三)认真审查评估
一是审查自评报告。审查《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7”一般淹溺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二是座谈了解情况。6月1日,评估工作组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询问事故教训汲取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落实评估情况
(一)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阳泉市郊区平坦镇甘河村采煤沉陷区搬迁住宅安置项目配套安全防护工程强化现场执行管控,实行项目经理每日带队巡查制度,确保日常巡检不流于形式,及时发现隐患、闭环整改;结合现场工序特点及危险源实际,编制针对性交底文件,确保交底实用有效;严格落实旁站管理制度,对关键工序、危险作业安排专人旁站监督,杜绝管控疏漏。对项目工地内道路雨水井口简易木质盖板,更换安装符合安全规范的定型化井盖并加固固定,确保井口封闭严密、牢固可靠,彻底消除高处坠落危险源;同步对施工现场所有雨污水井、预留洞口防护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定期巡检维护台账。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须严格履行《山西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全员责任制、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方面存在的不足,成立专项排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及培训企业安全隐患大幅减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评估结论:经防范措施评估组现场评估,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和采取的整改措施到位,基本符合相关整改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由于安全管理漏洞带来的风险,扎实开展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评估情况
经查,事故批复的罚款合计伍拾肆万捌仟零陆拾陆元(¥548066),相关责任人(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已交至指定账户贰万陆仟肆佰陆拾陆元(¥26466),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以及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罚款合计伍拾贰万壹仟陆百元(¥521600),由作出行政处罚部门移交法院追缴。
三、评估建议
经评估组评估,阳泉市郊区平坦镇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7”一般淹溺事故事故发生以后,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防范措施建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主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经核查,事故防范措施已落实,涉事相关企业山西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罚款未履行到位。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