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监管所、食品监管股:
为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关于食品抽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我区今年的抽检任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5年阳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市监食检〔2025〕1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阳泉市郊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2025年阳泉市郊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统筹安排部署今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为保障任务规范、有序、高效完成,特制定我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聚焦高风险食品、重点区域及群众关注热点,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动。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兼顾城乡区域平衡。严格遵循抽检程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
二、计划任务
2025年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180批次(含“你点我检”30批次),食用农产品170批次。
三、任务分工
(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小型商场、小型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开展抽检。
(二)以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的抽检力度。对辖区内农批、农贸市场等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食品,组织开展“周周检”,并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开展“双周检”(寒暑假除外),两年内实现全覆盖,并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教育部门。
(三)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同时,自选项目不少于两个(必检项目表见附件1)。自选品种和项目,应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抽检项目。婴幼儿配方食品原则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不需开展,确需抽检的,应进行全项目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层层压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和核查处置责任。
(二)聚焦群众关切。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果蔬食品保鲜剂滥用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抽检力度;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开展网络专项抽检;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
(三)强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三级分工,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省本级重点对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单位、大型超市、食品经营场所和农批、农贸市场等场所销售的食品开展抽检(省级主要抽检主体见附件2)。市级重点对当地中型食品经营环节、中型餐饮单位和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的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开展抽检。县级重点对当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小型商场、小型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开展抽检。
(四)提升处置效能。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局执法队负责对市抽移交的不合格样品及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及系统录入等核查处置相关工作。
食品股、各监管所按照事权划分,负责区抽不合格样品及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及系统录入等核查处置相关工作。
处置结果经法规股合法性审查后填报国抽信息系统;原则上每件次核查处置任务周期为60日;按照“谁处置、谁公布”的原则及时公布核查处置结果。
对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规范信息公开。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避免舆情发生。抽检不合格结果信息分级分类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六)提升数据规范。强化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保证监督抽检数据安全。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数据的自查力度,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不合格检验报告已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不合格报告退修前,按程序报省局审核,且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已提交的食品抽检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应经省局审核同意。
(七)严格机构管理。综合运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测、能力验证、日常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承担本级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对存在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通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