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郊政任字〔2023〕6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俊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提名史俊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阳郊干字〔2023〕36号),经2023年4月27日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史俊宝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郭姣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侯霞同志为区住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文娟同志为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智杰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双鸿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全宝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天骄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葛海义同志区住房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胡彩红同志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