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白雪亮、马美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开展我区电动车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的建议》已办理完毕,现答复如下:
随着区内居民对环保出行的日益重视,以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持续攀升,充电基础设施的匮乏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区能源局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全区成立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区能源局于2024年正式启动并委托阳泉市建筑设计院开展覆盖全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充电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避免了充电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二是加快推进全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晋泉新能源有限公司入企服务力度。该公司承担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期为2025年至2028年。目前,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及监理等环节的招标工作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正有序转入实质性的建设阶段。
三是推进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区引导、分类实施”的原则,将全区划分为二类地区,一类为加密加强区,即各乡镇重点活跃区——乡镇重点村;二类为鼓励支持区,即覆盖整个郊区建成区范围。全区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实施,合理布局推进。
四是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2024年对3家企业补助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晋能源规发〔2024〕156号)和《阳泉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阳能源发〔2024〕5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充电设施报装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是推进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企业重点在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公共停车场和村汽车站、物流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充电桩落实配建标准要求,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达到设计比例,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
六是推动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翠枫山、刘备山等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在营运车辆停放场、景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七是推动公共路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省内公路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优先选择安排交通流量较大及场地、供电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停车区进行试点建设,切实降低“高速焦虑”。
八是探索开展公共泊位停车充电模式。探索公共泊位停车充电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路外的公共泊位资源,规划和建设区政府、区教育局等交流慢充桩设施,合理设置专用充电车位,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集“停车与充电”于一体的便捷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充电效率。同时,鼓励蓝樾充电站、市审批大厅等在城市道路路外的公用泊位区域,率先推行新能源充电专用停车位的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城市绿色交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九是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晋泉新能源有限公司谋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通过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和用户体验,为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区能源局将立足本职、全力以赴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充电网络布局,提升充电设施的覆盖率和使用便捷性,从而为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