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6 大 中 小 来源:
为了规范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等行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环境,我办起草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law@ca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收件人:李民、许修安,邮编:100044。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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